葱齐考试网将会带领大家了解今年高考考试时间,希望你可以从本文中找到答案。
新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

新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如下: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2023年6月7、8日举行。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
3+1+2新高考地区高考各科目时间安排可能如下:
6月7日9:00-11:30语文考试,6月7日15:00-17:00数学考试。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8日15:00-17:00外语考试。6月9日8:30-9:45化学考试,6月9日11:00-12:15地理考试。6月9日14:30-15:45政治考试,6月9日17:00-18:15生物考试。
3+3新高考地区高考各科目时间安排可能如下:
语文科目考试时间:6月7日9:00-11:30;数学科目考试时间:6月7日15:00-17:00;外语科目考试时间:6月8日15:00-17:00;物理科目考试时间:6月9日8:30-9:30。
政治科目考试时间:6月9日11:00-12:00;化学科目考试时间:6月9日15:00-16:00;历史科目考试时间:6月10日8:30-9:30;生物科目考试时间:6月10日11:00-12:00;地理科目考试时间:6月10日15:00-16:00。
新高考注意事项
考外语一定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的考试包括听力和笔试。平时在考试之前,就要养成经常听英语的好习惯。考试一定要在规定期间进入考场,平时在饮食上一定要注意,避免吃得太凉引起腹泻,同时考试之前应该提前上厕所,最好最充分的准备。
在备考前几天,一定要把该备用的2B铅笔,三角尺,圆规,无套橡皮,中性笔,或者是钢笔都备用好,以免在考试时,还需要跟别人借,导致不能发挥正常的考试水平。对于通讯设备,电子设备都不允许带入考场。
西宁市高考时间
西宁市高考时间:6月7到8日。
考试时间:
2023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考试科目:
采用“3+小综合” 科目设置方案。
理工类: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文史类: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政治、 历史、地理)。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分数成绩:
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总分为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含计入总分的听力测试3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
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西宁市高考时间
西宁市高考时间:6月7到8日。
考试时间:
2023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考试科目:
采用“3+小综合” 科目设置方案。
理工类: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文史类: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政治、 历史、地理)。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分数成绩:
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总分为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含计入总分的听力测试3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
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